税务局四个有人管是指 , 一体化综合监督存在的问题

传涌网络 03-24 14阅读 0评论

2023年3月。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主持召开税务总局党委会议时强调,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执法,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积极探索“四个有人管”的风险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事前提醒、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控体系。

4、主管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机关在风险推送内控、跨区域稽查等方面的脱节。4个有人管:1、没发有人管。2、没及时科学推送,有人管。3、推送了没及时有效处理,有人管。4、处置并上报了处置情况及建议,但有关部门没改进,也要有人管。

1、即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2、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将推动税收征管迎来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第三次变革

税务局的“四个有人管”是指“没发现风险有人管、没及时推送风险有人管、没及时应对风险有人管、应对风险效果不好有人管”,税务局的“四个有人管”是2021年习主席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旨在积极支持、推动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解决各种监督协调衔接不畅问题,着重围绕

税务局四个有人管是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十二字是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基本职能职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12个字,紧扣党章宪法赋予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基本任务。要贯通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与新时代职责使命,贯通监督第一职责与其他

1.整合监督资源:整合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企业内部各监督机构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提高监督效率。同时,加强与外部监督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国有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完善。2.推动监督体系创新: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要推动监督体系的创新和完善。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十二字准则是:“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一准则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职责,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并推动各项工作的完善与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其基本职能,确保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同时,通过监督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四、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 1.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建立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包括监事会

完善监督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可以提供信息服务,为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掌握经济运行的动态,增强税收收入的主动性;依法治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二、当前重点税源管理存在的主要

一是税收管理员应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深入企业,详细了解税源的现实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随时分析、预测和监督企业纳税情况,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坚持税源管理与税源服务并重,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在纳税人依法享受权利,办理税收减免、申请多缴税款退库等业务方面尽可能地提供方便,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和权

1. 管理责任精细化。坚持税源属地管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构建税管员、科(所)长、分管副局长三级税源管理监控体系。2. 管理对象精细化。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特点、行业类别、财务管理状况和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3. 管理方法精细化。实行“周巡、月查、季考”的管理办法,税收

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最后,加强稽查,整顿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税源管理的水平,为税收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3.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事业单位的设置以及管理都涉及到社会资源的配置问题。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问题异常突出,主要表现在各事业单位相对封闭、机构重复设置、整体效率低下等方面。在条状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由于各事业单位之间互不开放、互不沟通,相互分割、相互

一是进一步突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在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资产负债评价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使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业监管的核心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监

1、加强财会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系统全面地梳理整合关于财会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回答好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监督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将财政部派出机构和其他属地监管部门的财会监督职责划分细化,健全监管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监管的体制机制。2、施行创新监管模式。财会监督要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监督资

监督定位不够准。根据查询澎湃新闻官网显示,一体化综合监督是监督管理机制,截止2024年1月3日,存在监督定位不够准,监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监督定位不准确、监督意识不强。1、监督定位不准确:部分基层纪委对监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投入相应人力物力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存在用短时集中检查代替日常从严监督现象。2、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

一体化综合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突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在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资产负债评价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使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业监管的核心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监

1、加强财会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系统全面地梳理整合关于财会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回答好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监督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将财政部派出机构和其他属地监管部门的财会监督职责划分细化,健全监管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监管的体制机制。2、施行创新监管模式。财会监督要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监督资

监督定位不够准。根据查询澎湃新闻官网显示,一体化综合监督是监督管理机制,截止2024年1月3日,存在监督定位不够准,监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监督定位不准确、监督意识不强。1、监督定位不准确:部分基层纪委对监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投入相应人力物力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存在用短时集中检查代替日常从严监督现象。2、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

一体化综合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 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基层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工作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即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减少税收流失。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台儿庄分局税源是税收的基础,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环节。加强税源管理已成为新时期地税部门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针对当前地税部门税源管理的现状,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途径,以实现地税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的目的,就基层分局如何加强税源管理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源管理职能“缺位”。在新的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全面普及,税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还没有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以报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征收单位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二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综合治税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不一,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基层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工作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即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减少税收流失。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 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基层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工作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即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减少税收流失。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台儿庄分局税源是税收的基础,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环节。加强税源管理已成为新时期地税部门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针对当前地税部门税源管理的现状,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途径,以实现地税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的目的,就基层分局如何加强税源管理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源管理职能“缺位”。在新的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全面普及,税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还没有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以报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征收单位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二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综合治税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不一,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基层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工作平台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实施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即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减少税收流失。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
1、即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2、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将推动税收征管迎来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第三次变革
税务总局王军四个有人管内容如下:(一)制定目标规划。要结合税收形势和外部环境,确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形成系统性、全局性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领和指导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二)收集涉税信息。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将挖掘和利用好内外部涉税信息作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注重收集宏观经济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纳税申报信息,整合不同应用系统信息。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并定期予以更新。对于集团性大企业,还要注重收集集团总部信息。(三)开展风险识别。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覆盖税收征管全流程、各环节、各税种、各行业的风险识别指标体系、风险特征库和分析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统筹安排风险识别工作,运用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识别,找出容易发生风险的领域、环节或纳税人群体,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精准指向和具体对象。(四)确定等级排序。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建立风险纳税人库,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点,综合评定纳税人的风险分值,并进行等级排序,确定每个纳税人的风险等级。结合征管资源和专业人员的配置情况,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合理确定需采取措施的应对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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